肖诺珣因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8月22日发布的公告,肖诺珣因在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砂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肖诺珣的行为不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十项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根据相关法规作出了上述决定,并告知肖诺珣如对该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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