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通中证诚通央企科技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融通中证诚通央企科技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33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公告,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5年4月5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将更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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